珠海市横琴自贸片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及国家、省食药局相关文件精神,经周密准备,珠海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自2018年7月31日开始受理横琴自贸片区企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该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对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形成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结合横琴新区实际,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制定了《横琴自贸片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办事指南》、《横琴自贸片区办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须知》及《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等制度文件。以上文件对进口非特备案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系统全面详细的介绍,为商事主体申请备案提供了极大方便。
该项工作的开展,明显缩短了企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所需的审批时间,由之前几个月缩短至5个工作日;报送方式由之前到北京国家食药总局受理大厅申报资料,改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电子资料和就近在我区受理窗口递交纸质资料,不仅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且让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原模式需要取得原食药总局批准的纸质批件,现模式则改为企业备案成功后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电子备案凭证。新的模式试点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加强了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现了更全面的监督和管控,横琴新区将全面做好试点,承接好任务,确保事中事后检验及抽查标准化、流程化,通过建立全方位立体监管机制,全面保障自贸区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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