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广州2家化妆品企业被罚!
发布时间:2018-11-05
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享:
11月5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条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广州市白云区威尔美化妆品厂和广州美吾发化妆品有限公司,详情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威尔美化妆品厂
违法事实
你厂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卡旎雅 牛奶润肤美白沐浴露”(生产批号:WEI22668;限用日期:20191201;规格:400ml/瓶),于2016年12月5日销售完毕,销售所得共计3000.00元。
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3000.00元;
2、罚款15000.00元(违法所得5倍)。上述罚没款合计18000.00元。
广州美吾发化妆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广州美吾发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 涉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美吾发染发膏(黑色)案问题
处罚决定
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在查封(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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