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飞检:3家化妆品企业停产
近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州市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23期),涉及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详情如下:
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吕某对多项管理制度不熟悉,对原料、包材、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不熟悉;检验员黄某娟对洗发水的出厂检验、环境微生物检验等项目不熟悉。
二、二楼洗护检验室微生物检验所用培养箱不满足微检需要,耐寒试验所用冰箱精度不足;质量管理部门未对正在灌装半成品香之柔水润洗发乳(批号:Z180902002)行使放行权。
三、企业未按工艺流程设置功能间,一楼烫染车间的喷码工序设置在内包材储瓶间;未提供车间环境监控计划。
四、企业未提供一、二楼乳化间锅上压力表的检验证书;未提供工艺用水标准、水处理生产记录及水质内部检验记录。
五、企业原料采购制度中未体现进口原料索证索票要求;未提供所用原料水杨酸(批号:SL709020)、磷酸氢二钠(批号:1807041)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来货检验记录;企业一楼烫染静置间内半成品未分区存放;未按留样制度对产品进行留样。
六、抽查香之柔水润洗发乳(批号:Z180902002)批生产记录,该产品未按配方组织生产;企业未提供套盒类产品的编码规则。
处理措施
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广州市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赖某玲对车间环境监控的审核能力不足;检验员陈某姨对有效物项目检测不熟悉,何某慧对车间环境微生物检测不熟悉。
二、三楼乳化间正在生产瑾植本草水盈滋养乳、瑾植本草裸妆遮瑕保湿BB霜,投料记录未记录使用的原料批号信息;检验室缺少检验无机盐项目所需的古氏坩埚,未按检验管理制度对半成品进行检验;质量管理部门未按放行制度对天香赋岁月无痕沉香原液面膜(批号:122018H0827)、桃花肌小鲜洁面泡(批号:132018H0816)等产品进行放行;未提供不合格原料角鲨烷、橄榄油等处理记录。
三、三楼手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车间环境监控计划中规定的监控项目不完善。
四、工艺用水处理记录未记录设备运行的关键参数。
五、企业未提供物料合规性评价报告。
六、企业未按批号管理制度对产品进行编码。
处理措施
广州市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检验员符某建、曹某对有效物、微生物、泡沫等检验项目不熟悉;企业未提供灌装员工冯某超、郑某木的健康档案。
二、企业未提供产品露泊雅阳光清透防晒乳SPFPA30+++(批号:HFAD03180)、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SPFPA30+++(批号:MHZ190404)的批生产记录;检验室缺少有效物项目所需的抽滤装置,耐寒项目所用冰箱精度不足,超净工作台不能正常使用;质量管理部门未行使原料、半成品的放行权;不合格的物料未分类统计并专区存放,未提供cc增溶剂(批号111423),植物性天然保湿剂(批号N50153),苹果提取物(批号20160802)等不合格原料的处理记录。
三、生产车间未设置原料预处理间;企业未对车间环境进行分区监控,未提供有效的环境检测报告。
四、企业未提供分析检测仪器的安装确认文件和记录;未提供车间生产设备上的压力表及部分电子秤的检定报告;工艺用水标准未规定取水点及取样频率。
五、企业未提供2017年供应商的评估记录;物料和产品未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区分;未提供抽查原料的出厂检验报告;未提供2016年和2017年的所生产产品的留样记录。
六、企业未按照批号管理制度对半成品、成品进行编号。
七、企业未提供2017年产品销售记录。
处理措施
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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