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化妆品企业被罚,看看都有谁!
11月13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广州美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
同日,白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广州市雨露化工有限公司,详情如下:
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婉丝清盈防晒乳SPF20(批号:AG030903),违法所得3673.35元。
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3673.35元;
2、罚款16897.41元。
广州美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于2017年6月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水盈七子白水分缘面膜(生产批号:170618A1),上述产品销售总额为7992.00元,即违法所得为7992.00元。
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7992.00元;
2.罚款31968.00元。
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23日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韩妃系列染发膏”(自然黑)(韩妃五贝子抗敏彩染焗油膏)(生产日期/批号:2016/07/23,限用日期/保质期:2019/07/23);在2017年4月22日生产“韩妃染发膏”(自然黑)(草本润养健康染炫色精华)(生产日期/批号:2017/04/22,限用日期/保质期:2020/04/21);在2018年3月18日生产“韩妃染发膏”(栗棕)(五贝子水润滋养染发倒膜)(生产日期/批号:2018/03/18,限用日期/保质期:2020/03/17),销售金额共计6960.00元,违法所得6960.00元。
处罚决定
从重处罚
1、没收违法产品827盒;
2、没收违法所得6960.00元;
3、罚款31320.00元。
广州市雨露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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