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化妆品企业被罚!
1月3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3条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涉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市天成化妆品有限公司。
同日,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4条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涉及广州秋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卡茜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品尚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以及广州依露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详情如下: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通过旗下各分店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特殊用途化妆品“韩金靓®利威丝染发霜(栗棕色)(批号:2017110204)”产品的销售总金额为1185.00元,即违法所得为1185.00元。
处罚决定
1.停止经营化妆品19天;
2.没收违法所得1185.00元;
3.罚款3199.50元。
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生产的“浩鑫染发膏”(自然黑色)(批号:GZ2018/08/16-A),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编号:2018CIH1880),未检出批件所核准的配方成分“4-氨基间甲酚”,符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化妆品配方成分及包装标识成分与实际检出成分不符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稽函〔2016〕153号)规定的情形,属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你单位于2018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期间生产销售上述涉案产品,实际销售所得金额即违法所得为1929.20元。召回产品已全部被我局依法查封。
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1929.20元;
2.罚款7716.80元。
广州市天成化妆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于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间,未取得实际生产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违法所得为7069.80元。库存的13914盒(支)违法产品被我局扣押。
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产品13914盒(支);
2.没收违法所得7069.80元;
3.罚款33228.06元。
罚没款共计40297.86元。
广州秋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卡茜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品尚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依露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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