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规019】韩国拟修订《关于化妆品生产、进口报告和原料目录报告的规定》并征求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9-02-21
来源:海关总署 分享:
2019年2月2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9-070号公告,拟修订《关于化妆品生产,进口报告和原料目录报告的规定》的部分内容,征求意见至2019年3月12日。修改目的是为了适配修改内容主要包括:
1、调整化妆品制作过程中所使用原料目录的报告时间(规定第2条)。不同于与生产和进口报告,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目录应在化妆品流通和销售之前制作,并且需要明确各项原料的用途;
2、化妆品类型需符合《化妆品法案执行条例》中的类型(附件1),鉴于目前报告化妆品生产及进口报告时所描述的化妆品类别与《化妆品法案执行条例》中的化妆品类别有所不同,可能会导致企业混淆,故统一类型并予以描述。(规定第1条、第2条、第3条和附表1);
3、根据《化妆品法案执行条例》(法律15488号, 2018.3.13.),将“生产和销售单位”修改为“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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