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药监局:统一规范审核标准,提升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统一备案审核标准,近日,省局印发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形式审查及资料接收内部审查标准,指导省局和沈阳、大连、营口自贸试验片区规范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和资料接收工作,保障审核标准和尺度的统一,提升备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标准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形式审查内容、纸质资料接收审核内容、审核结果5个方面内容。形式审查内容部分从基本原则、初审栏、备案申请表等18个方面对备案资料形式审核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纸质资料接收审核内容分为接收新用户注册资料和接收产品备案资料审查内容两部分,分别从7个方面对审核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同时,省局要求各单位负责形式审核的人员要加强沟通,落实集体会商制度,切实保障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标准的统一,保证备案工作质量。另外,省局着手制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备案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和规范,全面提升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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