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监局已明确产品名称为“原液”的化妆品非特备案要求
发布时间:2020-06-12
来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享:
近日,河北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关于明确产品名称为“原液”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发布一则通知,并着重强调各级化妆品备案机构和监管机构今后将按照此要求开展相关产品的备案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文章内容、版权等其他问题,请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