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监督抽查::3家企业限期改正,1家企业未发现不符合项
发布时间: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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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28期-第31期)。通报 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 、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共4家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其中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均发现不符合项,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未发现不符合项。详情如下:
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人员健康证明过期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现场无法提供所抽查产品的批生产记录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存放包材和原料、产品不符合有关法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处理措施
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检查结果
根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包材仓库、成品仓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相关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本次检查未发现不符合项。
处理措施
无
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
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机构和人员方面存在质量负责人兼任生产负责人、人员健康证明过期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按产品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处理措施
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
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机构和人员方面存在质量负责人未在岗、未能提供有效的人员健康证明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现场无法提供所抽查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未能提供所抽查设备的校准证明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所抽查原料和半成品未标识相应内容、所抽查原料未按要求进行储存问题。
处理措施
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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