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告蓝月亮一审判决:荧光增白剂不伤人
发布时间: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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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王海与洗衣液领军者蓝月亮“战事”如火如荼,继王海先后在北京、广州等地起诉蓝月亮及其代言人杨澜欺诈要索赔后,后者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其索赔300万元。昨日,天河区法院率先对蓝月亮“欺诈”之诉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涉诉荧光增白剂并不危害人身,同时也并非《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应警示说明的情形,遂判决驳回王海一方的诉求。
据了解,此前,王海以代理人的身份诉至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上,诉称蓝月亮涉案洗衣液中含有潜在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却未在外包装上注明,导致其当事人使用后皮肤出现不适。其还认为,蓝月亮在外包装上标明“护手、护肤”等字样,也是“空穴来风”,就此认为蓝月亮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要求售卖超市根据消保法的规定对20元货款进行退一赔一。
对此,被告蓝月亮及售卖超市方均坚称该增白剂的添加符合行业标准,且是安全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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