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五大禁区,稍有不慎全标无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全球正不断地涌现创新型企业、单位,商标品牌于是乎成为了消费者识别并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直观因素。众所皆知,无论是实体商超还是网络店铺,很多经营者并非是品牌的所有者,而仅仅是商标品牌的许可一方。即是商标的普通许可,指的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时间、地域、使用范围及其他约定范围内,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或再次允许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许可在实际的运用中,虽一方面可为商标权人带来一份不少的短期收益,但也有相关的风险存在,如商标使用不当、商标被淡化等。针对整个商标许可流程,商标权人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商标许可的常见方式:
1,普通许可:一分为多的许可方式,指的是一个商标许可给多个企业、个人使用,允许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注册商标;
2,独占许可: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拥有独占使用权,原商标权人不可以在该地域范围内使用,同样不允许再次许可给第三人;
3,排他许可:被许可人除可以使用该商标外,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原商标权人不可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
当然,以上三种许可方式最为常见的是普通许可,如生活中常见的连锁店铺。然而,一个上乘的商标品牌,并不代表授权给他人后,该人就能将产品、服务运营地的得心应手,以获得良好的口碑。
针对商标许可的整个过程,商标权人该如何管控其中风险?
1,明确法律关系:指的是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签署的授权合同,在合同中应该明确流程机制,如谁拥有商标、谁管理商标、谁维护商标、谁监督商标、如何划分责任归属等。以上授权合同的签署,因涉及专业的法律和商业行为,需要专业人员参与,建议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以保证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2,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可选择考察合作伙伴在行业内的口碑、相关资质文件,同样可事先对其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测试;
3,管控产品质量:商标在授权之后,由被许可人自行使用,许可人仍有义务及责任对被许可人的产品、服务进行管控,以防被许可方降低产品、服务质量,导致影响商标信誉;
4,防止商标被淡化:被许可方可能出于自身利益,在原商标的基础上培育自有品牌,但有很大几率是基于原商标的基础上设计的,在许可关系解除后,仍会对部分消费者造成混淆现象;
5,监督商标使用情况:被许可方可能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如改变商标颜色、更变商标字体等,导致商标被竞争对手起诉无效,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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