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
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
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 为规范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制定本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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